根据《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委办〔2023〕5号)及《2022-2025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厦理工〔2022〕56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培育安全文化,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系列活动内容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6月1日—6月30日)
1.各单位要利用线上课堂、班会、院会等形式,各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观看《实验室安全教育》中的《3.25 实验室常见事故应急处置》篇,同时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特点,自行再选取观看该专题片中的其他篇目,链接:https://www.xuexi.cn/lgpage/detail/index.html?id=9869938538500140841。
2.安全宣传进学院上媒体。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媒体,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向师生推送安全警示案例或管理要求等安全信息。可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和视频,参考但不限于附件1。
3.开展网上安全答题活动。各单位鼓励师生参与“厦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第二期(6月20日至24日)开展的“应急科普”答题活动。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专题培训
近期将邀请专家为我校相关单位师生开展“基础安全检查”“实验室分级分类”的专题培训。培训讲座时间另行通知。
(三)开展一次毕业生实验室物品清理安全专项行动(6月1日—6月15日)
各单位指定分管领导、专人专门负责检查毕业生离校前实验室安全交接工作开展情况。请导师监督毕业生做好离校前的实验用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移交和处理工作,杜绝学生毕业后出现实验样品、试剂无法认定、无人认领、无序存放的现象,禁止学生私带危险化学品离校。请各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实验室安全交接确认表(附件2)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六月中下旬,学校将开展集中申报与收集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自查整治(6月1日—6月15日)
各单位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请各单位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上创建以“2023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XX学院”为名的检查活动(由院级管理员创建),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逐间对照项目表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不论是否发现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均需上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填报检查情况。
(五)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校级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6月15日学校督导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情况、毕业生实验用品清理情况及容易反复出现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等。
(六)组织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为切实提高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在6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一场针对本单位危险源的应急演练,并于6月6日前填写2023年安全生产月各学院应急演练汇总表腾讯文档,链接:https://docs.qq.com/doc/DWkFnZ2p4RG5JdUty。
演练前,要组织实验人员、相关专任教师以及学生代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习应急预案、熟悉应急流程与措施;结合实验室具体特点,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明确各类参演人员的角色要求,检查相应保障物资是否完备和应急疏散路线是否畅通;注意做好演练过程各环节的情境记录(影像、文字)工作,便于演练后总结得失、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当天,要通知对应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观摩演练(具体联系方式见2023年安全生产月各学院应急演练汇总表腾讯文档)。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争当安全卫士”的良好氛围。
2.畅通实验室隐患问题的反映渠道,广大师生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可向各单位安全员或保卫处、资产处反馈。
3.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总结。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网站将设置“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各单位典型活动报道。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请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和相关照片电子版发至联系人:蒋老师(TEL:6291797,QQ:415472991)。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