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在学院党建活动室,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院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等参会。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该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的建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中央这次修订《条例》,既体现了政治性、原则性,又突出了实践性和针对性,在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部分章节作了调整,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为基层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会上,院党委书记袁雅琴、组织员颜莉冰对照新版《条例》进行解读。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言交流,畅谈学习体会。
“修订后的《条例》很接地气、操作性强,针对性解决了在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教工二支部书记陈意在发言中说:我们要把学习《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一支部书记朱明磊认为我们更要侧重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践行《条例》的要求,将要求落实做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会议强调,各支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学透弄懂《条例》精神的基础上,要将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为契机,结合各种学习活动,加强党员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条例》培训学习与宣传。院党委将加强对支部党的指导,确保《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结合“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督促《条例》的贯彻实施。
